涉否認是機主 男生被控圖誤導警

涉否認是機主 男生被控圖誤導警

【「神獸罷鷲」案】
【本報訊】網民去年10月在全港各區發起「神獸罷鷲」行動,抗議政府強推蒙面法。一名16歲男學生被指當天在觀塘藏有雷射筆及雕刻刀等物品,又被指否認自己為手機機主,遭控企圖誤導警員。事隔半年後男生被控四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另被指藏雷射筆雕刻刀

16歲梁姓男學生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四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0月13日在九龍觀塘道近同仁街交界,攜有一支雷射筆,及管有五把雕刻刀,意圖用以摧毀或損壞某人的財產。

被告亦被指同日在觀塘道485號荷蘭宿舍外,未能在警員麥季東指示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又被指意圖妨礙達到公正的目的而提供虛假資料,即聲稱一部手提電話不屬於他,企圖誤導麥。

控方表示,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兩罪有半年檢控期限,故於現時先行提控。案件押後期間,控方會向證人錄取口供,並索取最終法律意見。裁判官香淑嫻押後案件至6月5日再訊,准被告以3,000元保釋,惟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

中四生涉管膠索帶被控

另外,16歲翟姓中四男學生被控同日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在大埔超級城B區一樓管有四袋膠索帶。主任裁判官錢禮押後案件至6月5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法律意見。翟續准以1,000元擔保外出,其間不得離港及須向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ESCC546、56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