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大爆發】
【本報訊】食肆抗疫新例規定要為食客量體溫,店舖都採用紅外線額探溫度計,以符合法例要求。但本報發現原來食環署從未發出指引,無論是溫度計的選擇、發燒標準等統統欠奉。記者實測時於三間食肆中,以額探槍量出屬衞生署陳年指引的「發燒」溫度,卻無被勸喻離開。有傳染病科醫生建議,當局應為食肆前線人員制訂統一量體溫指引。食環署回覆時無回應為何無發指引,僅稱會根據規例巡查。
記者:佘錦洪
本報記者日前到旺角五間食肆實測,先用醫生借出的耳探溫度計量度,確保無發燒後,再以顧客身份進入食肆,由店員用額探槍再量度一次。
結果顯示,記者的耳探體溫一直保持在約37℃,但各食肆額探槍的探測結果卻由36.7℃至34.5℃不等,高低差達2.2℃。有部份店員曾要求記者撥開劉海再量度,但亦有人直接在冷氣出風口下探熱;全部食肆量體溫後都予以放行。
無統一方法 結果差異大
記者其後表明身份向店舖查詢。美味小鮮肉的店員龍小姐稱有閱讀溫度計的說明書,稱如客人體溫在36℃至37℃都算正常。喜惶點心專門店店員則指,自己及其他行家都無收到衞生署或相關政府人員講解如何執行法例,「全部都自發自己做㗎咋」。
阿木台灣麵老闆娘Polly就表示,曾收到食環署信件通知實行新例,「有說量體溫,可是沒有說正確的方法。」
翻查資料,衞生署醫療儀器管制辦公室(現稱醫療儀器科)曾發出一份「正確使用體溫計測量體溫」,比較口探、耳探、肛探、額探及腋探五種方法,只有耳探和額探適用於所有人士,其中耳探準確度有三分,而額探只有一分。發燒參考指標方面,耳探高於38℃便算發燒,額探則高於36℃,有關文件最後編輯時間為2012年。據這份指引,記者在三間食肆測出的體溫已屬發燒水平。
據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另一份「體溫監測須知」,寫明紅外線額探溫度計「不能提供可靠的溫度讀數」,附錄「體溫量度的參考」亦無列出額探的發燒溫度。
受外在影響 準確度較低
感染及傳染病專科醫生曾祈殷表示,額探量度的是皮膚表面溫度,容易受外在環境因素影響,如有無風或強光、汗水、額頭有否被頭髮或粉底遮蓋等,準確度較低。而一般額探的發燒標準為37℃,「通常無Set到36℃咁,如果係咁相信好多人都會(高)過」。
曾祈殷表示,他診症時多數用耳探量度身體的核心溫度,只要能拉直耳道即可,準確度較高。但他理解食肆前線員工難隨便接觸食客,又需額外消耗如耳套等物資,同時增加感染風險,建議食環署及衞生署協助制訂額探的統一標準,以便私人企業等各界跟從。
衞生署回覆本報查詢稱,建議使用額探溫度計以減低接觸傳播風險,但無回應額探的發燒標準,僅籲市民閱讀說明書,又稱如對讀數有懷疑應使用其他探熱器再量度。
食環署回覆本報查詢時,亦未有正面回應為何無向食肆擬備指引、使用錯誤標準去量體溫會否犯法等問題,只稱會根據規例指示巡查,強調執法原則為「先勸喻、後票控」,又指目前多為教育及勸喻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