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區諾軒襲警罪的控方外判大律師陳文慧除被揭發在facebook辱罵法官為「狗」及「人渣垃圾」外,原來在區諾軒被捕前,亦曾公開批評他案發時的行為,並稱他為「抽水渣滓議員」。有大律師關注,曾經評論案情的主控官在檢控過程中是否偏頗,認為她不應出任該案主控官。
結案陳詞大讚警行動
區諾軒早前被控在去年7月旺角調停衝突時用大聲公大音量襲擊警司高振邦耳朵,及敲打一名警員的盾牌,律政司並非委派政府檢控官處理,而將案外判予前員工、已轉職私人執業的陳文慧。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資深大律師梁家傑表示,若陳曾公開評論區諾軒的案情,明顯已對案件有成見,不應出任案件主控官,「明顯係偏頗,點解律政司一定要揀佢?」
梁家傑強調,秉行公義必須有目共睹,大律師公會的守則已列明,控方大律師不應該用盡一切方法令被告入罪,而是應該公正地提交證據讓法庭裁決;即使陳文慧最終在檢控過程中沒有偏私,但若她的行為令公眾有此觀感,亦已屬不恰當。他質疑律政司是故意找一名「劊子手」控告區諾軒,是以法治人。
翻查資料,擔任主控官的陳文慧在區諾軒案結案陳詞時猶如「警察公共關係科發言人」上身,語氣激動,讚揚警員連月來「捱更抵夜」清理堵路,只為市民翌日可上班上學,過程非常克制,反而是區提出無理要求,「見指揮官喎、停止職務喎,憑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