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他人ID胡椒劑 山東男囚16月

藏他人ID胡椒劑 山東男囚16月

【本報訊】來自山東的運輸工人去年10月持雙程證來港,聲稱為了參加萬聖節派對,其間拾獲他人身份證,但他一直沒跟進。兩星期後他因形迹可疑遭警方截查,並被發現他褲袋內另藏胡椒噴劑。警誡下他聲稱因怕被示威者針對,故來港前特意在淘寶購入以自衞。他昨承認兩罪,判囚16個月。

稱怕示威者 用作自衞

裁判官就被告秦強(22歲)管有他人身份證罪判監一年,無牌管有槍械罪則判囚四個月,兩罪刑期分期執行。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自從牽涉本案起已與家人失去聯絡。關於涉案的身份證,辯方指被告沒有用來掩飾真正身份或者求職;至於價值50多元人民幣的胡椒噴劑,被告沒使用,亦非用作傷人而購買,內地旅客或因案發時的新聞擔心自身安全。

辯方又謂,被告被捕前在港買了約值數千元物品例如鞋,存放在賓館內,現應無法取回。被告遭還柙百多天,已飽受牢獄之苦,請求法庭輕判。

案情指警員去年11月12日凌晨在中環永樂街文樂商業大廈外截停被告,在他的銀包發現一名葉姓人士的身份證,及後在中區警署在他身上搜出胡椒噴劑。
案件編號:ESCC2539/19
■記者鄭語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