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幸造假漩渦捲入平保(2318)等內險。內媒報道,瑞幸在美國上市前,找來多間內險就董事責任作保險承保,萬一董事出事也可獲保險公司賠償。上周瑞幸出事後,多個美國律師行已部署代表受害人起訴瑞幸及某些管理層,故瑞幸正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董責險」。
記者:余秉峰
香港投資者學會創辦人譚紹興指出,雖然瑞幸未遭美國法院裁定要賠償,但按美國慣例,當保險公司預視受保公司敗訴,會寧願各方盡早和解,不一定待訴訟結束後才理賠。
內媒報道指瑞幸的董責險保單可分為四層,總保額為2,500萬美元,當索賠出現時,先由承保「底層」的保險公司承擔損失,當賠償金額超過底層的保額時,便開始由另外三層「超賠層」接手。據報「底層」由8間內地保險公司協同承保,佔比最大的是平保系的中國平安產險,承保當中30%份額,第二位是太保系的太保產險,承保17.5%份額,然後是人保系的人保財險,佔比15%。
瑞幸有投保「董事責任險」
所謂董責險,是指由公司或公司與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共同出資投保的險種,對標風險涉及受保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在履行公司管理職責的過程中、因被指控工作疏忽或行為不當而產生法律費用及賠償,可由承保人協助賠償。內地業界估計,負責底層的險企最先要賠錢,故此是最受影響的一批,惟可斟酌之處是投保人在投保時是否履行了如實披露的義務,這會影響有關保單的法律效力。
董事及高級職員責任保險(D&O),並不算新險種,在市場已有二十多年,但因為內地人不熟悉,較少內企會投保「董責險」;瑞幸有投保可謂有「先見之明」。
譚紹興認為,若瑞幸小股東在美國進行集體訴訟,瑞幸願意賠償的機率甚高,因為美國的風氣與香港不同,當地交易所和證監會認為小股東處於弱勢,故通常站在小股東的一方,當小股東與上市公司打官司,交易所與監管機構會向有關公司交涉。更致命的是,當地銀行亦會對涉事上市公司更為審慎,下調貸款評級,「例如本身(貸款)兩厘息,可能會加到四厘。」由於受多方壓力,故美國上市公司多會選擇庭外和解,「否則(美國律師)搞到你有排搞」。
譚紹興又認為,瑞幸被控訴成功的機會頗大,預期承保公司有可能跟隨美國業界的做法,現階段已經找來計劃發起官司的受害人,並與受害人尋求以較低的金額作為和解費用,以免受保人一旦被判罪成時,法院判下更大的賠償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