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撞躉意外 警控兩車長

港鐵撞躉意外 警控兩車長

【本報訊】港鐵一列列車去年10月6日傍晚時分離開荔景站前往美孚站期間,疑車長未有按程序於停車位置前按燈號停車,列車最終以慢速越過原定停車位置並撞到防撞牆。事件導致六名乘客及兩名女車長受傷,港鐵須疏散逾300名乘客。警方昨向本報表示,已正式檢控兩名分別28及29歲的肇事女車長,指二人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556章《香港鐵路條例》,即執行職務時因疏忽而危害港鐵範圍內人士的安全。今次是兩鐵合併以來,首次有重鐵線列車車長被檢控。

警方發言人表示,去年10月6日下午接獲報案,指一列港鐵列車由荔景站駛往美孚站,當駛離荔景站後,列車懷疑撞到防撞牆。人員接報到場,共有三男四女的乘客及兩名女車長受傷,清醒被送往醫院治理。相關部門經初步調查,將案件轉交警方跟進。

疑未按燈號停車


葵青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後,正式檢控兩名分別28及29歲涉事女車長,指二人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556章《香港鐵路條例》。

據了解,當日該列列車離開荔景站後經特別路線往美孚站期間,涉事兩名女車長未有按照燈號停車而釀成意外。根據法例,若職員在與其職責相關情況下,執行職務時因疏忽而危害港鐵範圍內人士安全,即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被判入獄6個月。

港鐵發言人表示,一直配合警方調查,相關車長事發後已被暫時調離駕駛職務。港鐵得悉警方將作檢控,會繼續為有關員工提供適切協助,現不便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