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大爆發】
【本報訊】武漢肺炎疫情嚴峻,港府自上月底實施禁聚令並要求酒吧停業,但警方昨凌晨在尖沙嘴搗破一間無牌樓上酒吧,揭發91人聚集在僅1,000呎的單位內,單位內空氣混濁,潛藏播毒危機,已拘捕該批男女,警方指不排除引用禁聚令檢控。有法律界人士認為,姑勿論該處是否有牌,若以酒吧模式營運向公眾賣酒,據現時法例必須關閉,現時負責人已涉嫌違反禁聚令;不過他指若場所以私竇形式營運只招待認可人士,禁聚令則未能規管存在漏洞。
記者︰黃江奇
遭搗破無牌樓上酒吧位於山林道21號永勝商業中心,昨凌晨3時半,西九龍總區反黑組突擊搜查該單位,搜獲34支酒類飲品及671罐啤酒,總值約5.7萬元,以及包括可卡因、冰毒、搖頭丸、氯胺酮等毒品。
警方當場拘捕三男一女職員(20至30歲),涉嫌無牌售賣酒類飲品及販毒,另53男34女顧客(16至55歲),其中三人未滿18歲,則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及藏毒罪。
警方指,該無牌酒吧疑由黑幫經營,面積只有1,000呎,環境狹窄衞生惡劣,部份顧客只能坐在地上。行動中警方曾遇反抗糾纏,最終順利入內調查。
律師︰倘屬私竇 禁聚難規管
警方稱,《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訂明,會址內純粹或主要用作售賣或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供人就地享用的會址範圍必須關閉,不排除稍後作出檢控,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上月29日起,港府實施禁聚令,禁止多於四人在公眾地方聚集,組織這類聚集,或者提供場所供人聚集亦違法,但執行上屢起爭議。法政匯思成員何旳匡大律師指,若上址純粹或主要賣酒供人即場享用,根據第599F章該營運者已違法。至於在場91人有否違反禁聚令,即超過四人聚集,主要視乎上址是否公眾地方,樓上酒吧並非持牌公開酒吧,若公眾可隨時進入(不論付費或免費形式)就屬於公眾地方,即已違法。
但若是俗稱私竇,即認可人士才可進入,便不屬公眾地方,不受第599G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規管。他認為,禁聚令沒有限制私人地方的聚集存有漏洞,如豁免因工作原因在工作地點、或在交通工具上的聚集、亦無禁止在家中開派對等,在密閉空間聚集感染風險更高,相關規例能否有效控制疫情或減低傳染風險成疑。禁聚令實施至4月7日凌晨零時,政府各部門共巡查逾4.3萬次,作出19宗定額罰款2,000元票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