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截至2020年2月底,正處理28宗與「反修訂逃犯條例」相關並涉及公務員的懷疑貪污個案,民主黨立會議員林卓廷昨於立法會特別財會,要求廉署交代當中涉及多少名警務人員,以及會否同時調查警員未有展示警員編號和展示委任證等違規行為。
廉政公署執行處處長(私營機構)何景揚回應時稱,根據廉署條例第12條a款,廉署要接受考慮指稱貪污行為投訴,並在其認為切實可行的範圍進行內調查,當中不只包括行賄和受賄行為,「如果我哋調查期間發現其他罪行,我哋係會一併調查到底。」至於涉及多少名警務人員,何景揚指手上暫無資料可具體講出涉及多少名警員,「我可以話當中係有警察,亦都有其他嘅公務員被指控」,並稱會後補充相關資料。
另外,行政署早前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的質詢時披露,由2015年至2019年的5年間,檔案處處理了兩宗警務處遺失機密檔案的個案,兩宗個案合共涉及15份機密檔案,無論個案宗數或牽涉的機密檔案數目均為各部門之冠。
警屢失機密檔案 議員促交代
民主派議員朱凱廸關注政府以「機密」為藉口,令公眾無法知道上述機密檔案被遺失後,對社會帶來了甚麼嚴重效果,要求政府交代當中是否有人涉及刻意隱瞞和非法行為,以及對涉事人士作出懲處;然而,行政署長梁悅賢回應時只稱,2015至2018年共有4宗涉及遺失機密檔案的個案,當中已經完成調查,當中有部份個案涉及紀律處分及行政措施。
■記者林俊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