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副處長:未成年被捕者判斷力差

警副處長:未成年被捕者判斷力差

【本報訊】香港警隊連月來全力開展洗白公關工程,以圖洗脫濫暴污名。警務處副處長(行動)蕭澤頤(圖)接受《南華早報》專訪,引述自己跟未成年被捕人士對話,指很多在示威中被捕的未成年人士,是受網絡訊息驅使參加,形容他們是自我判斷能力差的受害者,又稱「警暴」指控不公平,聲稱對過去多月任何決定毫不後悔。

蕭澤頤在專訪中透露,自己在警署花數小時與被捕年輕人傾談,試圖了解他們想法及參加活動原因,但稱無人能說出示威訴求。他又透露,一名在銅鑼灣因「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的13歲男童,承認自己沒計劃破壞,但因在網上看到訊息而帶刀、錘子和士巴拿外出。他又披露,一名17歲青年因非法集結而七度被捕。

稱警暴指控不公 揚言無悔


蕭認為,被捕年輕人許多被他人利用,又沒有意識到後果,部份更激進會認為是一場革命,更直斥是部份立法會議員和政客「鼓勵」青少年抗爭,又不譴責暴力,是「不負責任和可恥的行為」,質問他們「良心在哪裏?」

對於「警暴」指控,蕭認為說法對警方不公平,反指是示威者「暴力」提升,在世界任何司法管轄區都不能容忍。被問到有否為過去多月所作的任何決定後悔,蕭則稱警隊會檢討每個行動,稱警隊只會盡力確保香港安全,「我經常對自己講,只要盡力而為,就毋須後悔。」

不過,根據警方的「查問疑犯及錄取口供的規則及指引」,警務人員如要接見16歲以下不論是否涉嫌犯罪青少年,應有家長或監護人在場,但蕭澤頤在訪問中,未有交代他跟男童在警署內的對話是否有跟從規則及指引,以及男童的說法是否視為口供,亦未有解釋為何有人多次被捕,卻未有落案起訴及仍獲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