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昨刊憲,將前全國政協委員劉夢熊從香港特別行政區授勳及嘉獎名單剔除,意即褫奪他2010年獲頒的銅紫荊星章,即日生效,劉夢熊是回歸以來被「搣柴」的第八人。曾被判監18個月的劉指,對被褫奪其勳章並不感可惜,指政府褫奪其勳章證明他沒與特首林鄭月娥同流合污,更稱市民對他的認同才是最高榮譽。他昨已把勳章退給禮賓處。
記者:呂浩然
劉夢熊回覆本報時稱,對港府褫奪其勳章不感可惜,「林鄭與民為敵,八成市民反對佢,衰到貼地,佢褫奪我勳章證明我冇同佢同流合污㖭。」
「當時覺得個章係侮辱」
他指其實10年前港府頒授勳章時,他已懶得出席授勳儀式,「當時我覺得,一般認為我對社會、對國家嘅貢獻,畀銅紫荊星章我係一個侮辱」。
他憶述當年身為全國政協委員,曾為趙連海申冤等,有聲音認為他值得獲頒的是金紫荊星章,結果獲頒的卻是銅紫荊星章。他不諱言這10年來從未碰過該勳章,只是「放喺個櫃度」,如今港府褫奪其勳章,他反覺得市民對他的認同更重要,形容「得到市民認受,覺得我是其是、非其非,先至係最高榮譽。」至於勳章的去向如何?劉指已命外傭包裝好,並已退回禮賓處。劉亦透過社交網站公開回應,「名可名,非常名。荷蘭水蓋於我如浮雲,好在歷史是由人民寫的!」他又強調:「公道自在人心!」
回歸以來八人被褫奪勳銜
劉夢熊涉2013年兩度向時任特首梁振英及廉政專員白韞六發信及發電郵,威脅二人終止廉署對他於東方明珠串謀詐騙案的刑事調查,被控妨礙司法公正。2016年2月29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18個月。劉出獄後就案件上訴,惟去年被駁回。
根據資料,若獲授勳人士被定罪而入獄一年或以上,禮賓處處長會啟動褫奪機制,並由行政長官批准。連同今次在內,1997年回歸以後有八名獲授勳或嘉獎人士,從授勳名單中剔除或被撤銷獲委任的太平紳士身份,當中包括前九倉大班洪承禧、前區議員蔣世昌、華人廟宇委員會前委員胡詠紀、基督教臻美黃乾亨小學暨初中學創辦人梁淑貞、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新鴻基地產發展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及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被政府褫奪大紫荊勳章的許仕仁是最高榮譽一位。獲頒大紫荊勳章的前特首曾蔭權,曾一度被判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入獄12個月但堅持上訴並翻案成功,未有被褫奪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