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不清 警隨時亂「釋法」

條文不清 警隨時亂「釋法」

【本報訊】不科學、靠常識的抗疫法例令人無所適從,昨日生效的酒吧禁令亦沒有清晰指引。食物及衞生局昨向傳媒補充資料,指食肆即使賣酒,但若主要提供膳食或只提供非酒精類飲品則不需關閉,只需關閉吧枱範圍。而最終決定還視乎「執法人員按各相關因素判斷」,充滿人治色彩。

食衞局昨向傳媒補充一份文件,以問答方式回應禁止酒吧營運相關情境。就何謂純粹或主要售賣或供應酒類的處所有混亂,當局在文件中稱執法人員會按酒類銷售佔整體業務的比例等相關因素判斷有關處所是否須關閉。

對於酒吧若轉賣非酒精飲品或食物,文件指出,如處所主要提供膳食服務或只提供非酒精類飲品則不需關閉,但需關閉吧枱範圍。而一般以膳食為主的食肆仍可供應佐餐性質的酒類。顧客自攜酒精到酒吧飲用,或者在便利店即買即飲,有關營辦者都不會違法。

轉售非酒精飲品毋須關門

香港酒吧業協會副主席錢雋永認為政策製造混亂,「從來都冇規例係可以咁混亂,真係誤導好多人」。他表示,若補充文件指酒吧可以轉售其他非酒精飲品便毋須關閉,但食環署已通知酒吧關門,做法自相矛盾。對於若酒吧改售食物為主、配以酒佐餐,是否可以避開禁令,他指酒吧停止售酒便不會有生意,「客唔會嚟酒吧食嘢」。

立法會議員楊岳橋認為,政府的補充更添混亂,其中酒類銷售佔整體業務的比例存有灰色地帶,「係按年計、月計定日計?」他擔心警察可以自行「釋法」,令酒吧小店無所適從,即使酒吧聽從文件建議轉售非酒精飲品,亦要冒以身試法的風險。

食衞局副局長徐德義昨於疫情簡報會稱,執法人員會透過觀察、檢查等方法判斷處所須否關閉,「觀察就知係咪規範之中」,並會與現場人士溝通。他又指,明白業界和公眾需時適應,執法初期會以勸喻為主。

■記者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