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在財政預算案宣佈向18歲或以上港人回水10,000元,立法會秘書處研究指,港府以往需時19至21個月才能完成向市民發放現金,較澳門及新加坡的4至10個月長,而現金發放計劃的行政費亦偏高,平均每宗申請個案約需140元,總金額達10億元,佔總開支1.4%。
非針對低收入者耗公帑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推出總額達1,220億元的紓緩措施,立法會秘書處就預算案發表研究報告。報告指,2020/2021年一次性紓緩措施開支中,28%為退稅,9%支援企業,餘下63%款項,分別用於向每名18歲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發放10,000元的全民現金發放計劃及其他支援低收入家庭的措施,報告形容這兩項措施帶來的收入再分配效應,較早前五份財政預算案的相類措施顯著。
不過,報告同時點出現金發放計劃有四大問題,包括市民不確定政府能否迅速發放款項,根據往績,港府過往兩次派錢,分別需時21個月及19個月,較澳門和新加坡只需4至10個月長;計劃行政費亦偏高,平均每宗成功申請個案需140元。此外,全民發放現金並非針對支援低收入人士,或會造成浪費公帑;而部份收款人,尤其是富裕人士或會把現金留作儲蓄,變相削弱帶動本地消費效果。
報告亦比較多個國家及地區在對抗疫情的緊急財政方案,香港至今抗疫開支達1,520億元,當中包括早前推出的300億元防疫抗疫基金,金額相等於香港本地生產總值5.3%,以緊急措施金額相對當地生產總值的比率計算,香港在亞洲區排第五,排首位是馬來西亞(18%),緊隨其後是新加坡(11%)、澳門(8.5%)及南韓(8%)。
■記者盧文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