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在反送中運動中一直被轟濫暴濫捕。警方向《蘋果》提供的最新數字顯示,去年6月9日至今年3月19日,警方在示威活動中共拘捕7,854人,並落案控告1,252人,當中564人被控暴動罪。不過,有關資料同時顯示,多達809人最終獲無條件釋放,佔總被捕人士約10%。有立法會議員指有關數字正正是反映警方濫捕的力證,「根本警方就係有拉錯冇放過,律政司盡情配合,完全冇做好把關角色」。
陳志全:好多人未出站就被拉
逆權運動至今近九個月,警方由去年6月9日至今年3月19日在各區示威活動中拘捕7,854人,包括5,870男及1,984女,年齡介乎11至84歲,當中1,252人被落案控告涉及參與暴動、非法集結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行。被捕者中3,219人為學生,當中465人被起訴;而18歲以下未成年人士有1,376人,當中151人被起訴。至於餘下5,758人,警方指案件仍正調查,他們保釋候查或在拒絕續保後獲釋放。
值得留意的是,該7,800多名被捕者中,809人最終無條件獲釋,佔被捕者約10%,另有六人於警方警誡後獲釋放。而警方早前提供數字顯示,另有19人獲撤銷控罪。
律政司昨日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議員的查詢,指去年6月9日至今年2月29日,警方於反修例示威中拘捕7,613人,換言之,警方單單於3月1至19日內已拘捕241人,當中尚未包括3月31日8.31悼念活動所拘捕的示威者。
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表示,數字是反映警方濫暴濫捕的證據,形容自己亦是受害人之一,「好多人未出港鐵站就被拉,乜都冇做過,警方係有拉錯冇放過,係冇證冇據就拉人」。他質疑現時的警權過大,完全無王管,認為必須成立獨立委員會徹查警暴。
■記者譚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