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生保釋 須守校規做家課

兩男生保釋 須守校規做家課

【縱火堵路案】
【本報訊】有示威者於今年月初在油麻地堵路,抗議政府應對疫情不力,當中四男一女涉掟汽油彈及縱火堵路被控。案件昨再訊時,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批准兩名已還押57日的16歲男學生保釋,惟下令他們遵守嚴苛條件,包括外出時須有同住成年家人陪同、須完成所有網上課程及作業、須遵守所有校規,並須於再訊時提交校方書面證明,顯示兩人遵守有關規則。

另案被告須每日留家20小時

劉姓男生(16歲)及莫姓男生(16歲)及女侍應林天詠(19歲)獲准保釋候訊,至於同案的無業男陳鴻基(23歲)及男運輸工陳國強(26歲)則須還柙。五人被指於今年2月4日在油麻地甘肅街一帶縱火,及翌日在彌敦道一間酒店房內管有電油等物,被控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案件5月29日再訊。

此外,九人被指去年11月11日向東鐵綫大埔段路軌投擲竹枝,遭控意圖危害乘客等的安全而在鐵路上放置物品、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襲警等罪。案件昨再訊時,還押近五個月的四名被告保險從業員何頌絃(23歲)、設計師郭力豪(27歲)、電器技工呂駿豪(20歲)及副學士男生伍瑋浩(18歲),昨獲署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保釋,但每日下午4時至翌日中午12時須留在家。同案其餘五人亦續准保釋,包括一名12歲男生及兩名16歲男生。案件5月7日再訊。
案件編號:FLCC5000/19、KCCC23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