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0月警方稱有人在馬鞍山新港城破壞商店,欲推門衝入被保安員攔阻。當日一名電訊盈科職員被指曾拉扯警員,以阻止警員追捕持有雷射筆的市民,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昨日提堂。案件押後至5月29日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控方文件及涉案閉路電視片段。
涉阻追捕疑犯
被告楊永廉(39歲),報稱任職電訊盈科客戶服務員。控罪指他去年10月7日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四期2樓,阻礙警員9031邵良智執行公務。據悉,案發時被告並非該商場內的職員。控方指警員衝入新港城後欲追捕一名懷疑持有雷射筆的市民,遭被告拉扯及阻止。被告當場被制服,其後獲准保釋候查,至前日再被拘留及落案起訴。
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但要求法庭頒下禁足令。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被告以1,000元保釋,其間須每周向警署報到三次、不可離港,並且除上下班時間外禁足新港城中心。
案件編號:STCC58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