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毒殺案被告 含冤15年終脫罪

河南毒殺案被告 含冤15年終脫罪

「他等這一天等太久了。」因捲入一宗投毒謀殺案含冤受屈、無辜失去自由5,611天的河南商丘市村民吳春紅(圖左),昨終於獲得遲來的正義。河南高院昨終審裁決,指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佈吳無罪釋放,吳春紅在獄中聞判情緒激動,泣不成聲。

三判死緩均發還重審

該宗三次被判死緩、三次發還重審的案件,河南高院昨原定早上十時開庭,但吳春紅的代表律師李長青8時臨時接到法院電話開庭通知。法庭現場視頻連線監獄,當法官宣判無罪時,吳春紅特別激動,「泣不成聲,一個勁地感謝法官。」終審判决書顯示,吳自偵查階段翻供後,拒不認罪,指原來的有罪口供由公安人員逼供。李長青指出,吳春紅之所以能夠得到平反,跟他的堅持是分不開的;直到終審庭開庭前夕,吳春紅還是堅持不認罪。吳入獄時是34歲的壯年,出獄時已年過半百。吳的女兒說:「這是一場時間和淚水的長跑馬拉松,今天終於跑到了終點。」他的兒子表示將會申請國家賠償,估計賠償金額約為170萬人民幣(約186萬港元)。

案發於2004年11月15日,商丘市民權縣周崗村電工王戰勝的兩名兒子先後因「毒鼠強」中毒身亡,縣公安局刑警大隊7天後宣佈破案,同村村民吳春紅被指為瑣事「投毒報復」。
澎湃新聞網/財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