祠堂婚宴被揭用官地 屬禁令範圍

祠堂婚宴被揭用官地 屬禁令範圍

【本報訊】本報早前揭發粉嶺鄉紳無視政府禁聚令,周日在松嶺鄧公祠外空地舉行婚宴酒席,有逾百人參與。村民聲稱當日婚宴的場地是「私人地方」,但本報翻查土地紀錄,發現地皮並非私人土地,而是政府向祖堂批出的官地;空地更是向公眾開放的法定古蹟範圍,符合禁聚令下公眾地方的定義。

根據土地註冊資料,松嶺鄧公祠為「鄧龍崗祖」的祖堂地,但鄧公祠對出空地的則不屬於任何地段。本報翻查過有關位置的「地段索引圖」顯示該空地被劃入「短期租賃/政府土地牌照/臨時政府撥地」範圍。

地政總署回覆本報查詢指,北區地政處1984年起以政府土地牌照形式,批出一幅毗鄰粉嶺龍躍頭松嶺鄧公祠的政府土地,予鄧龍崗祖作空地之用。

公眾地方不獲豁免

雖然有關牌照並無列明須容許公眾人士進入或使用地皮的條款,但松嶺鄧公祠本身是向公眾開放的法定古蹟,而根據圖則,有關空地亦屬古蹟範圍,因此同樣容許公眾進入,符合禁聚令下公眾地方「公眾人士或部份公眾人士可以或獲准不時在繳費或不繳費下進入的地方」的定義。

按照政府禁聚令,在公眾地方聚集不能多於四人;婚禮儀式是獲豁免的聚集之一,但只容許最多20人參與,而且不准提供飲食;條例下並無對婚宴作豁免,因此在公眾地方舉辦及出席婚宴均屬違規。

警方早前承認,周日晚上7時許接獲投訴,指上水萃雲路村內一間祠堂,有大批人士出席婚宴,警方派員前往了解,但僅向宴會主辦者給予口頭警告,未有檢控任何人。
■記者羅繼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