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縱惡,何以治香港? - 古德明

不縱惡,何以治香港? - 古德明

三月八日,反暴政少年周梓樂遇害滿四個月,數以百計市民往將軍澳尚德邨悼念,黑警四出攔截,有七隻成群,把一路人包圍牆邊,挑釁說:「操你娘。」「你這鳥樣,我就是看不順眼。」「呆鳥!」「你媽的好神氣呀!」他們應是認為賤民路過,已是冒犯犬威,喝道:「快給我們逐一道歉!」那無辜路人只有吞聲忍氣,向七隻黑警一一說「對不起」,終於僥幸獲准離去,沒有因天生鳥樣而被依法拘捕起訴。

這段平常小事,黑警當沒想到會被新聞記者拍下,抵賴不得。三月十日,偽行政長官鄭月娥答記者問,就以既定的規避公式說:「這件事的詳情,我不清楚。多年來,香港警察都是文明守法的紀律部隊,只是過去大半年,前線警察飽受壓力,希望公眾包容。」原來黑警有「壓力」就可以肆意向市民發洩,市民不「包容」都不行。請鄭月娥盡快頒布新香港「文明」、「守法」、「紀律」三詞的最新定義。

明朝建文年間,燕王朱棣稱兵作反,推翻惠帝自立,是為成祖。有個奉天征討官,曾助成祖取天下,恃功犯法,成祖說:「刑賞者,治天下之大法。此輩征討之功,既酬以爵賞矣,今有犯而不罪,是縱惡也,縱惡何以治天下?」那征討官終不得因功減罪(《皇明典故紀聞》卷六)。明成祖以大法治天下,所以不縱惡;鄭月娥以黑警治香港,所以講包容,這大概算是新中國政治的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