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10月,警方聲稱接報馬鞍山新港城中心有人破壞商店,欲推門衝入時,有保安員張開手攔阻,警方事後指五名保安員及客戶服務主任涉阻差辦公及作出拘捕。事隔近半年,有報道指五人已全部獲釋,未有被起訴,惟警方稱會保留檢控權利。
警稱保留檢控權利
事發於去年10月7日,馬鞍山爆發警民衝突,當時大批防暴警員在新港城中心外天橋多次推撞玻璃門,欲進入商場採取行動,多名商場職員則合力擋住大門阻止,最終不敵。防暴警進入商場後,原本聚集中庭的群眾四散,防暴警最終在商場內制服一名男子,事後聲稱接報有人破壞商店,故需要入內執法。
不過,事發後兩天,涉及事件的一名女客戶服務主任及四名外判保安公司保安員,被上級告知需到警署,他們抵達後即被拘捕,警方指各人涉嫌阻差辦公,引來外界譁然。法律界意見認為,警方在沒有搜查令及非基於追捕逃犯下,保安員有權阻止警員進入商場範圍,質疑警方濫捕。案件及後交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調查,有線新聞昨晚引述最新消息,指五人獲警方無條件釋放,但會保留檢控權利。有地區消息人士透露,警方通知五人不會作出檢控時,同時要求各人低調不要張揚,並暗示警方仍不排除可作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