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日生效的禁止公眾地方群組聚集法例,涵蓋在港工作的外籍傭工。勞工處昨日公開呼籲,僱主及外傭注意並遵守有關規例及公告,傭工在休息日應避免社交活動,盡量留在家中休息。僱主及外傭可考慮自行商討休息日的安排,包括另定休息日,以避免參與社交活動引致的健康風險。
僱主須另定放假日期
勞工處發言人說,僱主與外傭商討休息日安排時,應解釋當前的特殊情況,互相體諒,攜手防疫。勞工處亦提醒僱主,根據《僱傭條例》,如僱主要求外傭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30天之內安排另定休息日予外傭,僱主並須在原定休息日後的48小時內通知外傭另定休息日的日期。若僱主在未得外傭同意下,強迫外傭在休息日工作或不給予外傭休息日,均屬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
菲律賓駐港領事館亦在facebook發出公告,提示在港的菲律賓國民有關新法例內容。
領事館並指出,本港最少已有16名菲律賓籍人士確診武漢肺炎,領事館呼籲在港菲人盡量留守家中,如有必要外出,應避免人群聚集地方,並促請僱主尊重放假留家菲傭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