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報地址 首宗違檢疫令被告還柙

涉虛報地址 首宗違檢疫令被告還柙

【本報訊】政府兩個月來一直拒回應社會封關訴求,僅制訂《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靠入境市民「自律」居家隔離14天,政策為人詬病。規例實施逾月,首度有人被控,該名市民涉在檢疫表格上填寫虛假地址,離境時被捕,昨被押解到屯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不認罪,連番問:「係咪我冇事喇,可唔可以出返去社區?」案件押後下周一排期審訊,被告不准保釋。

有關《規例》於2月7日刊憲,規定到港當日之前14日內曾到訪中國的人士,必須接受14天的強制檢疫,惟多次揭發正接受檢疫令的市民企圖離港。本案31歲被告成見恭介(Sing Kin Kung Kai),持有香港身份證,但在本港並無固定住所。

他被控一項「向獲授權人員提供虛假資料罪」,指他本月8日在香港深圳灣口岸港方岸區入境大堂,明知地向執行《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的羅姓註冊護士,提供虛假資料、即接受檢疫的地址。該例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控罪不獲免費律師服務

被告前晚凌晨被捕,他昨甫出庭即扯低口罩,及後戴回。由於有關控罪不獲當值律師提供免費服務,被告親自應訊,問:「係咪自辯自答?」控方要求被告答辯,操不純正廣東話的他回答不認罪後,即問:「法官法人,係咪我冇事喇?可唔可以出返去社區?」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解釋,由於他不認罪,須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轉往粉嶺裁判法院排期審訊。被告申請保釋被拒,須還押懲教署看管。

案件編號:TMCC400/20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