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品控「誠品搬家」侵權敗訴

誠品控「誠品搬家」侵權敗訴

台灣知名書店誠品所屬的誠品公司,控告取名「誠品」的搬家公司侵害商標權,並索償500萬新台幣(下同,約128萬港元),指「誠品」是著名商標,集團旗下除了誠品書店還有誠品物流,服務項目包括貨運等,但「誠品搬家」卻自稱「搬家業的誠品」,故意攀附名氣,混淆消費者。案件由台灣智慧財產(知識產權)法院審理,最後判誠品公司敗訴,因「誠品非高度著名商標」。

因「非高度著名商標」

誠品公司指,它創立逾30年,業務範圍除書店、畫廊、展演、文創、餐飲與生活家居外,還有貨物包裝、運送等,現於兩岸共有43個營業據點,且「誠品」多次獲智慧財產局及法院認定為著名商標,而搬家業者陳山福經營的「誠品搬家」、「誠品優質包裝公司」卻以「誠品」作為公司名稱。

但「誠品搬家」代表陳山福表示,自己2000年加盟忠誠搬家公司,學到許多訣竅,也發現自己對這一行有天份,2002年決定自行創業,為向舊公司致敬,便用「誠」字為自己公司命名,並強調注重搬家「品質」,故起名「誠品搬家」公司,意指「誠實有品質的搬家」。

台灣智慧財產法院審理認為,「誠品」商標雖為文創業特定消費族群所熟知,但未達一般消費者普遍認知的高度著名程度,且兩間公司的「誠品」商標已並存10多年,無證據顯示消費者誤認兩者是關係企業,因此判誠品公司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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