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疫症導致外傭與僱主間產生矛盾。有外傭甫來港就確診,令僱主須家居隔離;也有正接受強制家居檢疫的外傭被解僱及趕出家門,無處可檢疫的外傭向政府求助,卻被當人球。
當局昨公佈一名新到港菲傭確診,她3月12日到港,翌日便不適流鼻水,18日往威爾斯親王醫院求診並確診,僱主無病徵但須接受家居隔離。
外傭須家居檢疫即被炒
另有消息指,有外傭外遊返港後疑因須接受強制家居檢疫,隨即遭僱主解僱及趕走。該名外傭無家可歸向入境處求助,因其戴有檢疫手環,職員轉而聯絡衞生署,惟署方只建議回家或求助民政處。衞生署回覆,當事人現在住在一家旅館。
香港亞洲家務工工會聯會組織幹事黎曉君稱,暫未收到類似求助,一般僱主若解僱外傭,必須按法例給予一個月通知期或代通知金。由於接受檢疫不等同染病,有關個案是否屬患病時解僱存灰色地帶。她指外傭情況較特殊,若不能與僱主同住,應由政府提供暫住地點作檢疫。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