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政府禁止《紐約時報》、《華爾街日報》和《華盛頓郵報》美籍記者在中國採訪,且首次將禁令伸延至香港和澳門,不但違反《基本法》,更破壞一國兩制。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昨向特首林鄭月娥及入境處處長曾國衞發公開信,提出三點質疑,包括被驅逐的記者是否准許在港工作或以訪客身份入境,促當局澄清,以釋疑慮。
FCC主席Jodi Schneider在公開信指出,中國外交部明確指出,被驅逐出境的美籍記者不能再於中國從事新聞工作,包括香港及澳門。但港府本月18日的聲明卻稱,「本港一向對專業人士來港就業實施務實開放政策,讓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別技能、知識或經驗的人士來港工作,包括新聞工作。」
促交代能否入境
Jodi Schneider在公開信提出三點質疑,指有關的美籍記者被中國驅逐出境後可否入境本港?即使以訪客身份是否也受影響?若他們來港找工作,或其僱主安排來港任職,港府是否允許?假使他們已取得本港入境處發出的工作簽證等,會否因為北京的禁令而被撤銷?
公開信表明,FCC是香港新聞界的代表之一,盼特區政府清晰及明確交代,包括保證香港入境處仍是獨立機構,會按每個獨立個案審批新聞工作者的簽證;若有關審批需根據中央政府的決定,作為代表外國記者的組織,FCC有權知道。公開信重申,FCC是專業機構,並非政治組織,其使命是確保新聞工作者可享有工作自由。
政府發言人拒絕回應FCC的質疑,只稱本月18日發出的新聞稿已就外交部公告作出回應,沒有補充。
■記者王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