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責處理反修例案 出書教孩子被捕權利 檢控官遭調職

專責處理反修例案 
出書教孩子被捕權利 檢控官遭調職

【律政風雲】
【本報訊】一本以青少年讀者為對象的法律常識書籍,出版半年,近日卻突然被抨擊。原來其中一位作者是律政司專責處理反修例示威案的檢控官。書中部份內容提及少年在遊行示威被警方拘捕後的權利,因而被指有利益衝突之嫌。律政司高層為此開會商討,決定將該檢控官調離專責組。有檢控人員認為書本內容只談法律權益和知識,十分「正路」,是部門太敏感;有大狀則指事件是有人藉機小題大做。但亦有檢控人員覺得涉事人入組時應申報,否則存在利益衝突。
記者:蔡少玲

檢控官翁達揚與大律師梅碧思合著《一讀就懂!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圖)。互聯網

涉事書籍《一讀就懂!孩子必須知的法律常識》去年9月出版,由大律師梅碧思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檢控官翁達揚合著,全書共有11章,當中更因應《逃犯條例》修訂風波出現的種種法律問題,特別增加公民社會人權保障的附加章節。梅翁二人在序言中亦就修例引發的風波表達感受。翁達揚提到:「我寫這本書時正正經歷香港最重要和最嚴峻的歷史時刻,還記得6.16的那個父親節是多麼的震撼人心!」他並將此書獻給香港年輕人:「你們一直的堅持是香港人的希望;香港的未來是屬於你們的,香港人,加油!」

出書半年 突被左報狙擊

據網上簡介,該書是以青少年為對象編寫的法律科普啟蒙書,「教導孩子如何避開法律陷阱,培養人權保障意識,做個知法守法好公民」。翁的師傅、曾任副刑事檢控專員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John Reading),及梅的師傅、律政司前高級檢控官魏富達(Michael Arthur)也為徒弟在書中寫序言。李定國謂,該書關於法律制度的內容十分珍貴及具資訊性,也是首本為孩子而設的同類書籍。李定國閱讀過書本章節標題後,認為題材廣泛,涉及年輕人特別感興趣及應多了解的主題,其重要性絕對值得學校和公共圖書館收藏。

不過,最近《大公報》引述法律界人士批評書本內容以偏概全,而《星島日報》更引述批評,以翁在律政司的職位和工作性質,出書向青少年講解法律知識,存在莫大衝突,令人質疑公義是否得以彰顯。亦有網民在社交平台貼文,公開批評作者教人逃避法律責任,更有網民以為是學校教材,批評「教棍害了下一代」,甚至大罵教育局長楊潤雄「扮唔知」,是「禍港高官四人幫」。

檢控官翁達揚

律政司:調職免外界有疑問

律政司回覆《蘋果》查詢,指翁出書前已取得部門首長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批准,惟其外間工作不可與其律政司職務有衝突,亦不可令律政司尷尬。律政司指,為免外界可能對翁能否不偏不倚地履行職務存有疑問,故已安排他不用處理涉及公眾秩序活動的案件。

翁達揚今年1月由「裁判法院組」借調到專責反修例示威活動的「公眾秩序活動及電腦網絡罪行組」,據知部門獲悉其著書被質疑利益衝突後,高層召開會議商討事件,決定將翁調到「高等法院組」,並於周四發出內部通知。

該書主要內容是介紹香港法律制度、青少年須知的基本法律知識、「警察叔叔」扣留及錄口供程序、法庭的冷知識、常見的刑事罪行,如欺凌、普通襲擊、非禮、販毒,甚至是賣冒牌貨等等。

附加章節中講及和平示威的法律保障、警方在甚麼情況下可使用手銬拘捕、搜查個人物品及搜身,及上門搜屋等。而「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部份,書中指水果刀在日常只作切水果之用,若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有企圖用以傷害他人,不能說此刀就是「攻擊性武器」,但同時說明,用刀來「自衞」並非開脫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