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最年輕的行政院政務委員、被日媒稱為「台灣IQ180天才大臣」的唐鳳,其胞弟唐宗浩前年涉嫌在廟宇內強吻4歲女童。唐宗浩被告上法庭後,雖然一再否認親吻嘴巴,只親臉頰,僅是一般玩耍,但犯案過程被閉路電視拍下。法官認為被告避重就輕,但考慮到唐男當時躁狂症發作,昨日判被告一年半有期徒刑,不可緩刑。
藥物致病情不穩
前年9月,唐宗浩當晚帶3歲兒子外出到淡水區崁頂太子廟散步,見一名4歲女童在玩耍,竟趁女童母親不注意之際,當住幼子面前,多次強抱陌生女童,也不顧對方閃避抗拒,強吻對方嘴巴。女童母親在唐男最後一次強吻時才驚見女兒被非禮,嚇得趕緊制止及回家,回家後立即報案。
法官觀看閉路電視畫面,認定33歲唐宗浩犯行明確,強吻女童嘴巴,他已婚且育有幼子,是具性經驗成年人,其強吻行為客觀上屬刺激、滿足性慾行為,其間非短暫,具有猥褻故意。加重強制猥褻罪刑期為3年至10年有期徒刑。
判決指出,唐男長期患躁鬱症,需定時服藥,經精神科醫師鑑定,唐男因更換藥物以致病情不穩、躁狂症發作,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低於常人,合議庭依法減刑。不過,他對事實避重就輕,否認犯行,未具悔意,雖已與女童家屬達成和解、經家屬同意不再追究,仍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處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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