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機會主席朱敏健指,有餐廳表示為了保障其他食客的安全,拒絕招待內地或講普通話的客人,有可能構成「殘疾歧視」。朱敏健更主觀斷定「部份做法以對抗及控制疫症散播為擋箭牌,但難以掩飾它們的歧視性質,個別更摻雜政治在其中。」
到底誰在歧視誰?假設「內地或講普通話的客人」為殘障者,又是否構成歧視?
餐廳有權制定自己的規矩,為保障自己或客人利益也好,為標新立異,或證明自己獨特品味也罷,以自己的嗜好規限客人,有甚麼問題?餐廳制定自己的規矩,背後的動機是甚麼?除了規矩制定者,又有誰知道?朱敏健憑甚麼把自己的主觀臆測強加給不同的餐廳?這種行為本身是否構成對客源不同的餐廳的歧視?
我有幾個朋友,很喜歡約我去會所吃飯,有兩次,我穿了波鞋牛仔褲去Hong Kong Club,出了街才想起服裝限制,要趕回家換衣服,甚至臨急臨忙在商場買高踭鞋。平機會不如公開指責Hong Kong Club歧視街坊裝顧客?不對,我這種街坊裝食客連「顧客」都算不上,因為我無資格埋單。Hong Kong Club入會要求極高,有錢都入唔到,又是否構成身份歧視?
香港曾經貴為商業活動最自由的城巿,商家用自己的方式制訂規矩,何錯之有?更何況普通話絕非香港法定語言,香港餐廳的侍應不會說普通話,無能力與普通話人溝通,難道就該被歧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