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國外交部突然將香港納入美籍記者採訪禁令內,一眾港官不知如何應對,全因外國記者在中、港採訪新聞安排有別,外國記者在內地採訪一律要經外交部批出採訪證,但來港採訪根本不用採訪證,不論政府新聞處或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都無權過問。有傳媒學者指,香港要封殺外媒記者,唯一方法是用黑名單拒絕記者入境,或者即使放行入境,但派員全方位監視,過往經驗這些情報人員包括國安。
政務司長張建宗昨晨現身立法會,被問到港府會否及如何執行外交部對外國傳媒下禁令的要求時,他拒作回應。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邱騰華只說會依照一國兩制執行,完全沒交代如何做。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表示,內地的記者證由官方核發,外媒駐守採訪中國新聞要事先向外交部登記,近年外媒深入報道敏感議題,官方加強管制,現在一般只批約兩個月。
在港採訪毋須官方證件
外媒在香港採訪限制相對少,香港沒有官方記者證,外媒採訪官方活動時才需向新聞處職員展示相屬機構的記者證。如果打算長駐香港採訪,外媒一般會申請工作簽證來港,須向入境處說明機構及工作性質。但新聞很多都是突發性質,例如去年起爆發的反修例運動,「批得嚟單新聞都完咗」,部份記者只是採訪幾天便離港。
要禁止外媒在港採訪,呂秉權估計「內地會畀張黑名單特區政府」,入境處負責執行,「眼中釘境都冇得入」,威脅較細的人可能受高度觀察,「全天候監視,對你byline(文章署名)睇吓你寫咗乜」。香港確實發生過記者受監聽追查的事件,《華爾街日報》駐香港記者揭發大馬基金涉貪案,當時中國曾向馬來西亞官方索賄,提議協助監聽跟蹤該名駐港記者。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