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港鐵態度對抗 判自付百萬訟費

官指港鐵態度對抗 判自付百萬訟費

【本報訊】梁耀霆質疑港鐵於聆訊中採取完全敵對的立場,與警方如出一轍,更重金聘用資深大狀,衍生不合比例的高昂訟費,要求對方賠償部份訟費。法官周家明指,港鐵雖非採取完全敵對的立場,但卻是典型的對抗態度,且訟費不合理,梁所言亦不無道理,故下令港鐵須承擔自己部份訟費,涉款超過100萬。梁形容本案判決「係一個小勝」,「希望大家可以堅持,唔好放棄」。

判詞提到,有關「第三方披露令」的申請,申請人一般須向「無辜」的第三方、即本案中的港鐵支付訟費。梁一方同意支付港鐵截至去年9月臨時命令聆訊的訟費,但要求對方賠償聆訊後至今的訟費,直指港鐵的立場完全敵對,彷彿港鐵本身就是侵權的干犯者。

法官同意港鐵有對抗態度,且訟費不合理,但亦不能排除港鐵真誠地質疑梁的申請理據,故梁只須向港鐵支付截至臨時命令聆訊、及執行披露令衍生的訟費;至於其餘訟費,法庭則不作任何命令。

申請人籲應抱希望

梁庭外感謝法庭就訟費的判決,坦言獲悉判決後鬆一口氣,將與律師團隊仔細研究片段內容,並採取下一步法律行動,就8.31當天遭警員非法拘捕一事,向警方提出民事索償。

梁耀霆指他當日只是身穿西裝途經太子站,警方卻視他如暴徒,相信片段可以證明他的清白。他直言,法治近年雖然深受挑戰,「但我哋都應該要抱有希望」。

判詞引述梁的證供,指他當晚乘港鐵往太子站會合朋友,到達時站內廣播指示乘客緊急疏散。他搭扶手電梯離開途中,電梯被煞停,上下有防暴警和速龍小隊警員包抄。

梁指看見警察瘋狂追打市民,不但用警棍毆打,又噴胡椒噴霧,制服多人,狀甚駭人。警方及後指示電梯上的市民蹲下,其左手遭防暴警用警棍重擊,令他十分痛。

其後有警員踩住電梯扶手和蹲下的市民走落電梯,梁的背脊被多名警員踩過。警方於午夜以非法集結罪拘捕梁等人,他們被押往荔枝角站,再轉送葵涌警署,但梁最終獲無條件釋放未有被起訴。
■記者楊思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