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出口術向港台施壓

邱騰華出口術向港台施壓

【本報訊】港台《頭條新聞》遭警務處長鄧炳強兩度投訴後,觀眾紛紛力撐聲援,收到至少3.4萬宗讚賞。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圖)表示,港台屬公共廣播機構,擁有編輯自主的同時,亦受一定的制約,必須聆聽港台顧委會對節目質素等意見,如不接受則需解釋,更指「欣賞不能與投訴對沖」。不過,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隨即反駁,指公眾觀感正是港台以至通訊管理局處理投訴的考慮標準之一,批評邱「出口術」。

邱騰華昨在立法會主動提起港台事件,稱港台既是政府部門,亦是公共廣播機構,須向商經局負責,擁有編輯自主的同時,受到一定制約,《香港電台約章》訂明須向顧委會負責。他指港台必須參考及聆聽顧問委員會意見,包括編輯方針及節目質素等,如不接受需要解釋。

他又引用《約章》指港台有義務讓市民認同公民身份及促進公民社會發展,方法是透過準確而持平方式處理新聞資訊、觀點及分析等,從而加強市民對社會、國家及世界認同,亦包括對一國兩制的認識,以至培養國民身份認同感。

稱欣賞不能與投訴對沖

《頭條新聞》大受好評,邱騰華指通訊局有法定權力處理對節目的投訴,投訴結果不在於「有幾多人欣賞或不欣賞」,若投訴成立,港台必須更正或接受通訊局的提示,「如果坊間有人提出某啲節目有好多欣賞數字,恐怕唔能夠作為處理投訴的對沖」。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質疑,投訴結果尚未出台,邱騰華即急於把話說死,甚至發出「欣賞數字不能作為投訴的對沖」的訊息,不但有失公允,更有「出口術宣示立場」之嫌。工會強調,公眾觀感是港台以至通訊局處理意見及投訴的考慮標準之一,欣賞數字正是量度公眾觀感的重要參詳。

工會又反問邱騰華對於顧委會多次越過「聽取報告」的界線,要求港台上報投訴細節,僭越現行機制,政府對此是否坐視不理及聽之任之。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批評邱騰華在未有調查結果前,以言論向通訊局施壓,是借通訊局「整死港台」。通訊局回覆《蘋果》稱就2月14日至3月13日播出的《頭條新聞》,至今收到逾3,300宗投訴,正按既定程序處理。
■記者曾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