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興亡 你我有責 - 李柱銘

法治興亡 你我有責 - 李柱銘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因兩宗案件被拘捕及起訴,有報道指就17年的刑事恐嚇事件,按律政司高級檢控官的分析和外界資深大律師提供的獨立意見,均不建議起訴,而當時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亦未見有異議。不過,18年1月鄭若驊接任後,她卻突然在去年9月否定內部和獨立的法律意見,表示案件具合理勝算,應提出起訴。

鄭若驊如此不尋常及罕有地介入事件,遭外界質疑檢控決定是基於政治考慮。正因在鄭若驊提出該起訴決定前不久,中共中央政法委於去年8月18日,發表〈「禍港四人幫」十四宗罪〉文章,首度把黎智英列為「禍港四人幫」之首,同時,又有消息指保皇黨其時亦告御狀,批評鄭若驊辦事不力,所以懷疑她為「博表現」而起訴黎智英。面對外界揣測,鄭若驊未有親自回應。但根據以往慣例,她理應向立法會解釋該檢控決定,以釋公眾疑慮。

早在87年,上市公司主席雅倫奔達(Alan Bond)在記者會上,誇大其公司資產淨值,涉嫌作出誤導他人的聲明。時任律政司唐明治卻不檢控雅倫奔達,及後他便要到立法局接受議員質詢。98年,廉署拘捕星島集團三名高層,指控他們與當時的主席胡仙串謀詐騙廣告客戶,但時任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卻僅起訴該三名高層而不檢控胡仙。及後梁愛詩亦需在立法會相關委員會作交代,稱其決定是基於公眾利益,備受外界非議,導致她後來遭立法會提出不信任動議。

律政司配合京旨為黨服務

然而,鄭若驊上任後卻一再獨斷獨行,已非首次不依慣例行事。18年12月,她未有依循律政司過往處理政治敏感案件的慣常做法,尋求外間獨立法律意見,反而自行決定不會就UGL案檢控梁振英。但最終,鄭若驊也要在立法會解釋該決定,那麼今次她又會否這樣做呢?

12年10月,前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退任,在告別儀式後受訪時表示,有一股前所未見猛烈風暴前的陰霾,正籠罩特區法治。及至去年10月,他為新一版刑事法律參考書撰寫的序言,更直指該風暴已完全爆發。

這些年來,我們都有目共睹,中共把特區獨立的司法制度視為眼中釘。自14年國務院發表《白皮書》,提出把法官納入為「愛國」的「治港者」後,特區法治所受到的衝擊越來越猛烈,但反而最應捍衞法治的律政司司長,卻只管配合京旨為黨服務,以致外界普遍相信特區的法治已出現淪陷迹象,對香港司法獨立的信心動搖。

然而,筆者深信司法界內,絕大多數人仍然堅守法治精神,故此,外界才能得悉鄭若驊今次未有依慣例辦事。各位正身處猛烈風暴中的法律界人士,都必須時刻提高警覺、謹守崗位,不可隨波逐流,尤其在關鍵時候,要敢於向強權說不。同時,我們都要謹守法治精神、秉公辦事,不能被政治因素左右決定,因讓步只會令強權得寸進尺,使強權橫行漸成常態。因此,大家一旦發現政府內部有任何違法事情,都必須公諸於世,絕不可淪為強權扼殺人權自由的幫兇。法治興亡,你我有責。

李柱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