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最高人民檢察院昨稱,北京人民檢察院以涉受賄罪,逮捕《新京報》創辦人戴自更(圖)。在內地新聞界口碑頗佳的戴,任職《新京報》社長其間,《新京報》與廣州的《南方都市報》、《南方週末》被譽為最敢言媒體,而遭當局監管。
上周五遭「雙開」
上周五(6日),戴自更被北京紀委監委雙開(開除黨籍及公職),指控其違反政治紀律,不履行黨的宣傳工作職責,且在金錢、職權與私生活方面違法後,昨他因涉受賄被捕。現年56歲的戴,長年在《光明日報》工作。2003年創立《新京報》,並擔任社長,2006年到2012年兼任總編輯。2017年起,戴任北京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他也是北京市第13屆政協。去年6月7日,戴被北京市紀委監委調查,震驚內地新聞界。
《新京報》由《光明日報》社及《南方日報》社聯合創辦,主要在北京發行。戴任《新京報》社長其間,多次頂住官方壓力而獲讚譽,卻被中宣部視為異類。2008年7月24日,該報刊登訪問美籍華裔記者劉香成的報道,其一照片是數名青年騎着三輪車,用木板載着傷者的照片,而傷者都是被鎮壓中槍的學生。《新京報》當日即被令撤回,中宣部下令追查,並定性為「嚴重政治事件」。2011年9月1日,《新京報》由中央媒體單位劃歸北京市管理。
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