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往多與獨立意見一致

過往多與獨立意見一致

【本報訊】律政司對外宣稱為保持獨立及避免產生偏頗印象,在多宗涉及高官、高官親眷,甚至律政司長本人的案件,都選擇向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最終檢控決定亦多與獨立意見一致。最近一宗例子便是現任司長鄭若驊及丈夫潘樂陶涉嫌在居住獨立屋僭建一案,律政司徵詢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意見,蔡認為不夠證據控告鄭若驊及女兒,最終只有潘「落鑊」被控,鄭和女兒未被起訴。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曾就不檢控鄭若驊一事發聲明,稱為免產生任何偏頗的印象而委聘蔡維邦檢視案件。

UGL案無徵求意見惹批評

2003年,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偷步」買車慳稅19萬元,當時律政司長梁愛詩因與梁錦松是同事,授權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處理案件,後來委聘資深大狀祁理士(John Griffiths)及英國御用大律師韋爾森(Martin Wilson)提供意見,均指不能確立梁在公職中行為失當,梁最終無被起訴。

此後多案,包括行會非官守成員林奮強涉「偷步」賣樓、在政府推出樓市冷卻措施前售出物業一事、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捲入酬酢餽贈醜聞,及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涉貪案,律政司均有向執業大狀或海外御狀徵求獨立意見。政府曾交代,林、湯兩案的獨立意見均是不起訴,最終二人都沒被控。

不過,多宗爭議案件律政司並無尋求獨立意見,惹輿論及法律界批評,包括前特首梁振英收受澳洲企業UGL約5,000萬港元,及星島集團前主席胡仙涉嫌誇大《英文虎報》發行量以詐騙廣告客戶兩案。梁和胡均沒被起訴,其中江樂士當年更認為夠證據起訴胡仙但梁愛詩駁回決定。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