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隔離後初步確診 港首現21日潛伏期

完成隔離後初步確診 港首現21日潛伏期

【本報訊】本港出現首宗潛伏期超逾14日的新型肺炎個案,一名於2月中確診病人的女兒在入住檢疫中心隔離期滿返回社區後,才出現肚瀉及流鼻水病徵,昨日才初步確診,潛伏期長達21日。衞生防護中心認為,有研究顯示新型肺炎平均每百宗便有一宗的潛伏期超過14日,但暫毋須延長檢疫期。

父親上月中確診入院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主任張竹君表示,第128宗初步確診患者是2月17日確診第58宗個案的36歲女兒,她最後接觸父親是在2月16日,之後父親入院,她當時並無病徵,入住檢疫中心隔離14日後,3月1日回家,8日開始肚瀉,翌日流鼻水,到明愛醫院求診,昨日檢測樣本初步呈陽性。

張竹君指出,她在檢疫中心單獨居住,營內有足夠防疫措施,她出營後社區並無出現過本地個案,所以估計她在營內及社區中染病機會低,較大可能是受父親傳染。病毒在該病人體內潛伏長達21日,相當少見。但國家衞健委高級別專家組長鍾南山團隊早前的研究已發現,內地有病人的潛伏期長達24日。另有其他研究亦顯示,每100宗新型肺炎個案便有1宗的潛伏期超過14日。

當局未擬延長檢疫期

她指一些感染源頭不明的本地個案,潛伏期亦不清晰。為預防潛伏期較長的個案,衞生署要求密切接觸者入住隔離營14日後,繼續接受醫學監察14日,即合共28天。現時絕大多數個案潛伏期均在14日內,平衡多方面因素後,暫毋須延長隔離時間。

中文大學內科及藥物治療學系系主任許樹昌表示,21日潛伏期有可能出現。他相信女病人是輕微的隱形病人,同意於14日隔離期再加14日醫學觀察已足夠。資料顯示,2月21日內地曾公佈湖北省新增一宗確診病例,患者潛伏期疑達27天。
■記者麥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