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葵青區指揮官謝振中日前出席區議會會議,回應議員質詢時否認警察說謊,強調議員覺得「唔啱聽」的言論不等於是謊言,又批評議員相信假新聞假消息。不過,本報翻查資料,由去年6月爆發示威以來,警方至少四度發表失實言論,更未沒有收回言論或道歉。
其中去年8月11日,有線新聞影片顯示,防暴警察曾經向葵芳站內發射兩槍,港台記者在站內拍到地上遺留催淚彈彈殼,但警方當晚堅決否認曾於站內發射催淚彈。翌日警方始改口,承認曾發射一枚催淚彈及兩粒橡膠子彈,又解釋當晚之所以否認,是因傳媒查詢時警察尚未開槍,但事實上有線新聞記者是在警察開槍後才查詢。
曾稱8.31無傷者拒致歉
第二次「警謊」事件發生於去年8月31日,大批警察在太子站內襲擊市民。事後警方被批評阻撓救援工作,消防處指當晚警員不止一次向救護員表示月台沒有傷者,結果多名救護員在站外等候一小時才可進入。警方拒絕就此道歉,僅說事件屬「溝通問題」。
第三宗事件於去年12月1日發生,當時市民於尖沙嘴合法遊行,但警察突放催淚彈,當時警方在facebook解釋因現場有「數百名暴徒」投擲「多枚煙霧餅」,但港台記者並無見到相關情況,遂向警方查詢。警方其後低調修改帖文,稱有數百名暴徒聚集,「當中有暴徒投擲多枚煙霧餅」。翌日警方在記者會講出第三個版本,只說有人投擲磚頭及玻璃樽。
第四宗是1月20日中環集會,有便衣警察要求發起人劉頴匡終止集會。港島總區高級警司吳樂俊翌日接受電台訪問,指控劉頴匡當時無按警察指示終止集會。不過,多間新聞機構拍攝的影片顯示,劉頴匡有向現場人士呼籲停止集會。吳樂俊至今沒有收回有關言論或道歉。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