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圖)去年尋求參選區議會,被代替「放病假」同事的選舉主任蔡亮,以其非真心放棄港獨為由,取消黃在海怡西選區參選資格,不理黃表明不支持港獨及已簽署「確認書」聲明擁護《基本法》。
強調非挑戰選舉結果
黃之鋒就蔡亮的DQ決定向高院申請司法覆核,指蔡無權在一份簽妥的確認書外,自行再考慮簽署人的意圖、誠意或是否真心,DQ決定違憲及應予廢除。本案非選舉呈請,申請書表明不是要挑戰海怡西選舉結果,而是要確立黃的憲制權利。申請書指,香港眾志已在2018年5月公開宣告不再以政黨形式運作,他在去年提名期首天已遞交適當簽署的確認表格,聲明會擁護《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區。申請書指黃不支持香港獨立,亦有向蔡表明「民主自決」與港獨不同,不論黃或眾志都不應被曲解為鼓吹港獨。
至去年10月29日即提名期結束後近兩周,蔡決定黃的提名無效,指他支持的自決理念包含港獨作為選項,顯示他並非真誠擁護《基本法》。申請書指《基本法》第104條並無要求區議會議員宣誓效忠特區,區議會亦只是諮詢組織及非政權性組織,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會選舉候選人的釋法內容,與本案的區選無直接關係。
案件編號:HCAL346/20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