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教師徵6.12片控警

爆眼教師徵6.12片控警

【本報訊】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於6月12日遭警方射傷右眼,警方一直未認真處理,反推說其傷勢可能是示威者造成。子俊徵求能清楚顯示他於現場或中彈過程的資料,希望當日在場記者或公眾能提供相關相片和影片。

楊子俊早前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申請推翻警方當日命令「速龍小隊」毋須展示警員編號或委任證等決定,並指控警方施加不合法武力,違反《基本法》及《警察通例》,就人身傷害等向警務處處長鄧炳強索償。

據悉,警方於司法覆核的誓章中反指其傷勢或是由示威者的投擲物件所造成,所以更需要能清楚顯示他於現場或中彈過程的資料,希望當日在場記者或公眾能提供相關相片和影片。

周五前要交新證據

他表示,「速龍小隊無展示警員編號」的司法覆核案,本周五前需提交新證據,數日前向其認識的記者,發放徵求訊息。

發放訊息後,他暫尋找兩名在場記者,成功與其中一位聯絡,惟至今仍未收到能清楚顯示他在現場、中彈時的照片或影片。

當時他身穿黑色上衣、深綠色長褲,戴上黃色頭盔,身處於金鐘夏慤道與紅棉道交界,解放軍總部外,近橋底的位置。

早前他亦發佈了一段向其所在方向開槍平射的短片,希望公眾或記者看過影片後,更了解其位置,提供相關相片和影片。他計劃再整理手上相關資料,以更清晰顯示位置,讓公眾及記者參考。

他亦在facebook發帖表示,最近收到一張相片顯示受傷後在場協助他的熱心人,楊子俊表示感謝他們。他強調不會放棄,亦不會仇恨開槍的警員,而是要保持理性,光明正大、理直氣壯地,對所有違法警員以及制度追究到底。

■記者李思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