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記者六度促警落口供不果

爆眼女記者六度促警落口供不果

【本報訊】投訴警察課高級督察黃長興否認警方僅以訓斥處理行為失當警員是「從輕發落」,反稱「所有嘢都係根據相關法律同守則處理」,更指「當佢哋(投訴人)願意行出第一步,我哋投訴警察課永遠願意為佢哋服務」。不過,去年9月底疑遭警射傷右眼的印尼女記者Veby(圖),至今仍未能得知涉事警員身份,投訴警察過程多次受挫。

Veby在9月底於灣仔採訪「9.29全球反極權大遊行」,遭警方槍傷右眼,其後診斷證實右眼永久視力受損,並患上創傷後遺症。她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警方交代開槍警員資料,警方聲稱已查明警員身份,但不肯定是否他射傷Veby。

吳傲雪:不信自己查自己

Veby的前代表律師韋智達表示,曾經六次邀請投訴警察課來他的辦公室為Veby落口供,但警方堅持落口供就要去警署。韋智達相信警方在拖延,「如果私人提訴不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就會失效」,批評警方將責任推給受害人。

另一位警暴受害人中大學生吳傲雪,在8.31太子站事件中被捕,被送往葵涌警署後,遭男警拍打胸部等性暴力。

10月初,她在與中大校長段崇智見面時公開身份指控警方,投訴警察課其後主動聯絡她,要求她提供更多資料。

吳傲雪至今仍未回覆,亦不打算向投訴警察課聯絡,「遭受過警暴嘅受害人,絕對唔希望喺來生之年,再見到任何香港警察,不論對佢哋嘅心理壓力,定刺激到佢哋當刻嘅回憶」。她認為投訴警察課成員都是警員,有偏私之嫌,不相信「自己人查自己人」的現存機制。
■記者陳詠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