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90萬敏感資料被促刪除

近90萬敏感資料被促刪除

歐盟2014年5月裁定成員國公民享有「被遺忘權」,Google(圖)至今收到近90萬個刪除敏感個人資料的要求,部份維權個案掀起法律訴訟,成員國對條例的鬆緊亦有不同。

各國鬆緊不一

德國憲法法院去年11月作出一宗相關裁決,案件關於近40年前一宗造成兩死的謀殺案,兇手被服刑後獲釋,但內容於1998年被《明鏡》周刊連同事主姓名上載到網頁,文章能在Google搜尋器上找到。事主2012年入稟要求移除文章,聯邦法院最初拒絕受理,但憲法法院後來推翻判決,指事主享有其名字從互聯網移除的權利,並指令聯邦法院審理。

英國前年4月亦有兩宗類似案件,兩人多年前分別串謀干預通訊和串謀提供虛假證供罪成,服刑後要求Google移除相關媒體報道的搜尋結果,結果前者勝訴,後者敗訴。

法官指,勝訴者服刑後展示出悔意,再犯機會不大,因此相關犯罪和判刑資訊已經過時,對Google搜尋器用家沒有法律利益;但敗訴者不承認控罪,在法庭上誤導公眾,毫無悔意,加上他出獄後繼續活躍於商界,故這些互聯網資訊能減低他再犯的風險。
英國《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