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1宗涉及不當行為的警員僅被訓斥了事,社會譁然。鄧炳強昨日進一步交代,表示其中四宗個案需要接受紀律覆核,包括去年11月在葵涌開車撞向人群的一名交通警,但他如今卻已復職。鄧炳強聲稱,訓斥不是終點,只是起點,「呢個係唔適當,要即時制止」。
鄧炳強稱,讓該名警員復職,主要考慮是他是否適宜繼續執勤,不會對警隊或市民構成危險,該名警員正進行紀律覆檢,「詳情唔喺度講喇」。立法會議員陳志全認為紀律覆檢過程不透明,難叫市民信服,「訓斥即係話兩句,冇後果,如果警察犯法,應該拘捕,由律政司去告」。
稱「被時代選中」
反修例示威衝突逾7,000人被拘捕,只有千多人被落案起訴,鄧炳強辯稱撤控不代表濫捕,警方有合理懷疑和基本證據才作拘捕。他指被捕者中有四成是學生,稱擔憂年輕人守法意識薄弱,若做自以為正確的事而不惜違法,屬法治災難。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反駁指,警方針對年輕人濫捕嚴重,數字說服力低,執法者不守法才是「法治災難」,不應只看見犯法行為,應看到市民對政府的不滿。
上任後即面對大規模反修例運動,鄧炳強豪言「可能係時代選中咗我啦」。陳志全斥責鄧炳強根本是警暴的始作俑者,卻將自己英雄化,「反修例去到中期已變成反警暴運動,呢啲就係警察高層袖手旁觀,甚至縱容警隊去濫暴、濫打市民衍生出嚟……鄧炳強唔係時代選中嘅人,佢係歷史罪人」。
■記者陳詠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