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謊之首】
【本報訊】由「記你老母」到向記者開槍,由公開展示記者身份證到狙擊《頭條新聞》,反修例運動至今,屢被揭發濫權濫暴的警方不斷打壓傳媒。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回應部份事件,指去年在旺角用海綿彈從後射擊商台記者背部的警員,僅被訓斥了事。對於兩度發信投訴《頭條新聞》,他自稱「好鍾意睇」該節目,但指內容帶出誤導信息,令公眾對警隊失去信心。有學者反駁,公眾對警隊印象是來自切身體會,而非電視節目。
記者:陳詠恩 張文鈴
在港台節目《星期六問責》中,有聽眾致電直斥鄧炳強只容許自己在飯敍中說話幽默,卻不容許港台節目《頭條新聞》的幽默,質疑鄧因節目內容指出警隊錯誤。鄧回應稱:「我都好鍾意幽默感,我都好鍾意睇《頭條新聞》,噚日嗰個《擔心字典》我都覺得好好笑嘅,甚至演繹吓我,我都覺得無傷大雅,最緊要唔好有一啲錯誤嘅誤導嘅信息,令公眾對我哋嘅信心失去。」
呂秉權斥包庇 縱容再犯
浸會大學新聞系高級講師呂秉權反駁指,港大民意研究計劃調查已顯示市民對警隊信任度創歷史新低,「警隊畀人印象差,唔應該賴落個別節目,而應檢討自己點解失信於人」。他認為《頭條新聞》只是以嘻笑怒罵方式道出港人心聲,公眾不信任警隊不是基於《頭條新聞》,而是切身體會警隊執法操作,「如果佢不滿可以上《頭條新聞》同『忠勇毅』大方對話,以大方態度服眾,唔係下下投訴」。他指,警方向港台發投訴信,予人向公民權利與言論自由施壓之感。
去年11月中,有示威者在旺角堵路,一名商台記者採訪期間,被警員從後以一發海綿彈射擊。據鄧稱,涉事警員僅訓斥了事。鄧聲稱「絕對尊重新聞自由」,認為要改善與傳媒緊張關係,在反修例運動現場,警員是出於保護同袍及阻止「搶犯」,才與傳媒「保持安全距離」,希望往後減低誤會。
呂秉權認為,訓斥不能服眾,一來該記者有權身處現場採訪,二來已聽從警員指示離開,認為涉事警員控制不了情緒。警方仇視記者並非個別現象,單是訓斥予人包庇之嫌,反映不到事件嚴重性,縱容繼續知規犯規。
指8.31無死人 被轟自招質疑
鄧炳強承認市民對警方信任度低,但卻將問題歸咎於「假新聞、假消息」,惡意中傷警隊,甚至煽動仇警,「呢個我哋要盡快澄清」。鄧又回應引發上周衝突的8.31半周年事件,認為外界對警員的指控是假新聞,重申8.31太子站「無死過人」。
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認為,大眾相信「8.31打死人」是「佢(警方)自己攞嚟」,因警方趕走在場記者、封鎖消息在先,「又唔畀救護員入去,咁長時間梗係好多質疑,CCTV你又唔攞出嚟」,加上有傳媒拍攝到警察對車廂內無差別襲擊市民,見鏡頭便退出車廂,難免令人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