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反送中逆權運動暴露大量警察濫權濫暴問題,惟至今幾乎無人被追究。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透露,至今只對21宗涉及不當行為個案的警員作出訓斥。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此舉如同預告新一年將繼續採取高壓手段管治,「唔打算同社會和解」;對於明顯涉嫌犯法的警員只予以訓斥,更如同包庇,狠斥鄧炳強才真正破壞香港法治。
記者:梁瑞帆 陳珏明
鄧炳強昨到訪駿洋邨探視當值警員,他會見傳媒時透露去年本港有59,225宗罪案,較前年多5,000宗,歸咎下半年出現「暴力事件及連串違法行為」,借題發揮指巿民守法意識越趨薄弱,聲言年輕人「以為自己啱就做乜都得,包括殺人」,擔憂變成法治災難。對於警暴問題,鄧先以假新聞假消息抹黑警方作開脫,稱警方共接獲1,639宗相關投訴,當中541宗屬需匯報個案,已完成125宗調查並提交監警會;同時有21宗「主動調查咗並作出訓斥」,4宗正進行紀律覆檢。
警例無「訓斥」 難反映嚴重性
鄧被記者追問時透露,21宗警員被訓斥個案包括去年11月有警員「電單車打八字」,以及兩次有警員不當把市民身份證向鏡頭展示。據悉,11宗個案涉及使用粗言穢語、6宗涉及行為不當、4宗涉及武力使用不當,同時為需要紀律覆檢個案,電單車撞人事件是其一。本報翻查資料,周梓樂去世當晚有防暴警說恭喜及休班警帶伸縮警棍在機場離境,警方亦曾透露作出訓斥。至於7.21元朗襲擊事件,鄧指監警會已作出調查及有其他執法部門立案,故沒跟進。
根據《警察(紀律)規例》,最低程度的處罰為「書面訓誡」,最嚴重可被革職,但沒有「訓斥」一項;涉及兩宗被展示身份證的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回應指,「訓斥」不足以反映事件嚴重性,警務處若不作出清晰的紀律行動,反試圖以所謂內部訓斥蒙混過關,立場新聞絕不接受。
警隊過去大半年濫權濫捕,危害公眾安全,卻在新一財政年度提出大增開支及增聘人手,鄧解釋,暴力事件令約1.2萬名警員超時工作,「返30小時好平常,最多做5、60小時」,稱同事每月只獲超時補水萬多元,「我覺得係好合理」。不過,補水總額涉及25億元,假設由去年6月至今均發放,人均每月最少獲逾2.3萬元,是鄧炳強「萬多元」的雙倍。
警隊大幅增聘2,543人,鄧解釋暴力事件「令警力薄弱」,「增加咗就唔再需要大量補水」;其他開支包括聘請退休警員負責取證工作、「因為款項拎咗去做反修例」,押後的工作如警署改善工程等,以及更換運兵裝甲車及增購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輛。
民權觀察:勢加強打壓反對派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電單車撞向人群事件如司機是一般市民,肯定已屬刑事罪行,「唔通喺警方眼中都只係訓斥就得?」批評處理方式不妥當。他以七警案及朱經緯案舉例,「當日就算唔果斷,都將佢哋停職拘捕,程序慢但總算有」,而至今大量個案涉及非法使用武力,「就算冇人投訴,警方都有責任主動調查同檢控」。他又分析,政府管治缺乏民意基礎,未來施政必然壓制反對聲音,故需依賴警隊繼續維穩,自然需要進一步增加編制。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稱,若新一年抗爭運動持續,警隊大增資源反映政治上無意跟公眾修補關係,只繼續採取高壓手段,「唔打算和解,亦所以點解話香港邁向軍政府」;他又批評,公務員、教師及醫護沒違法,已可因個人言論停職,但對警員違規處理標準截然不同,不少個案更涉及刑事罪行,「唔止係雙重標準,而係用訓斥包裝有法不依,鄧炳強仲要係執法部門之首,咁係真正縱容同姑息,先係破壞香港嘅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