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據積金局資料,要以移民為由申請提早取回MPF,申請人須作出法定聲明,並提交移民簽證等文件證明;當受託人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後,30日內必須支付MPF所有資產。
現年30歲、去年9月正式成為澳洲公民的港人梁偉峰,近日回港辦理終身大事,順道到滙豐申請提取MPF,「原先以為啲錢(會扣剩)好少,但幾個戶口夾埋都有幾萬元」;他笑指取回餘額後,會用來買口罩或幫補機票。
現職為寵物移民顧問的Kalvin,2014年佔中後申請投資移民台灣,他指當年申領MPF過程迅速,只需提供居留證副本、台灣地址證明,以證明永久離開香港及有外地永久居住證明,並向香港民政事務處宣誓,約30日後便收到支票,取得逾10萬元MPF餘額。
過去曾有財務公司教唆市民訛稱移民,並在成功取得MPF後,收取總額的10%作服務費;作出這類虛假聲明隨時可被檢控,最高可罰10萬元及監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