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堵截 隨時代進步增加限制

全面堵截 隨時代進步增加限制

【新聞背景】
【本報訊】過去多年,中共已先後推出《互聯網訊息服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針對互聯網的規例,但互聯網發展日新月異,加上手機上網越發興盛,網絡行為變得豐富;而昨天生效的新規,不但具體列出網絡違規行為,亦囊括諸多近年才興起的網絡行為;同時也列出鼓勵網民複製、轉發所謂「正能量訊息」的範圍。這亦是習近平上台後,所訂立第二部有關網絡的法規。

習第二次推網絡相關法規

其中,《互聯網訊息服務管理辦法》早於2000年江澤民、朱鎔基時代已立法,由於彼時網絡尚未有今天發達,該法只有寥寥27條,點出具體的網絡違法行為八、九種,主要涉國家安全範疇。2017年6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則內容大增,共七章79條,增添不少網絡新行為,如洩露個人資訊等;同時明確網絡詐騙等罪行的定義和刑罰;又賦予公安必要時斷網等權力,並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網路實名制。

惟該網絡安全法要求外國在華公司必須將服務器設在中國,並接受中國安全人員監督審查,引發美國及西方在華跨國公司集體抗議,質疑中方欲藉此竊取西方科技,事件更成為中美貿易磨擦的導火線之一;北京最終無法強令外企服從。而昨實施的《網絡訊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主要針對網絡內容,故又被中國網民稱為「史上最嚴」的互聯網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