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財政預算案》演辭第83段如此說:「尊重法治、司法獨立,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之一。我會預留約4億5,000萬元,讓律政司推行《願景2030──聚焦法治》計劃,加深香港社會對法治概念的認識及實踐。」然而政府所講的一套法治概念已越來越偏離正道,受社會各界質疑。
警方星期四清晨上門拉人,檢控李卓人、楊森及黎智英三人,指他們涉嫌參與去年8.31非法集結,黎智英則另被加控刑恐記者。去年8.31下午舉行的那個只是和平集會,如果真的要追究,當天最嚴重的罪行是晚上有大批警察衝上太子站內的地鐵車廂,無區別毆打市民。針對市民的嚴重暴力罪行不去追究,參與和平集會就被拘控,這是哪門子執法?這又是不是政府要教育市民的所謂法治?
選擇性執法 針對性檢控
過去大半年,有大量圖片及錄影片段證明的多宗違法行為,一直都沒受到正視,只因犯法的那些人名義上叫「執法者」!政府的司法程序不追究大量警員違法違紀已變成常態。律政司的檢控也淪為政治打壓的工具,司法獨立岌岌可危。
警方的拘捕及檢控擺明是有選擇性。自己人胡作非為後自然逍遙法外。警隊還涉嫌與黑幫勾結打壓市民。7.21元朗站事件到今天也只是拘捕了少數人當交數。這就是財政司長所說的「法治實踐」?
選擇性執法外,還有針對性檢控。黎智英被加控恐嚇記者一事,根據警方發言人的說法,事涉兩年多前黎智英以粗言穢語辱罵一個記者。如果這樣也可構成恐嚇,那大家近期差不多個個星期都可看見大量畫面,大批警察以粗言穢語辱罵市民、記者,甚至已是放言恐嚇記者及市民了,那又算甚麼?為甚麼從來沒有警察因此被檢控?大家看到的是警察進行的集團式講粗口及暴力威嚇行為就不算是恐嚇,任何其他人講粗口卻有可能被檢控!
這種選擇性的、針對性的執法及檢控,已變成香港的日常。而這根本就不是法治,根本就是帶頭破壞法治。律政司在檢控過程中不根據政策做好把關工作,也是對司法獨立的嚴重危害。面對如此局面,預算案撥出那4.5億,究竟打算如何推動市民加深認識法治概念?是不是就是把政府這些破壞法治的種種做法說成正確?是不是繼續對警察不斷違法視而不見?又是不是把選擇性檢控當成正常的司法實踐?
香港人在過去大半年已看得很清楚,這樣選擇性執法及針對性檢控,根本就是以司法手段去擴大政權暴力,只會嚴重損害香港法治根基。特首及高官可能會繼續不斷念囈語般反覆說要「依法施政」,但這些都不是「香港賴以成功」的法治及司法獨立。濫用警權,及針對性的、選擇性的檢控,都不是法治,而是濫用法律!政府帶頭無法無天,財政司卻撥出巨款說要用來「加深香港社會對法治概念的認識及實踐」。香港人過去大半年目睹了的一切還不夠深刻嗎?就在預算案宣佈之後這幾天發生的事,不已是再一次表明政府要繼續在破壞法治的道路上錯誤下去嗎?
政府今天講法治只是葉公好龍,制度的公信力已經瀕臨破產。政府不但未能撥亂反正,還主動把法治的界線變得模糊,法律已瀕臨崩潰,共同信守的行為規範也可能會慢慢失去制約能力。香港的亂局只會變得更複雜,香港的社會將更動盪。而罪魁禍首,正是一方面說要「加深香港社會對法治概念的認識及實踐」,另一方面卻不斷在摧毀香港法治根基的政府。
鍾劍華
香港民意研究所名譽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