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沒絕交 難再成脫罪理由

受害者沒絕交 難再成脫罪理由

荷李活名監製溫斯坦被定罪,或對日後的性罪行訴訟影響深遠,因涉案女性受害後仍與溫斯坦保持密切關係,如此情況以往有利案中被告,檢察官甚至不會提告,但#MeToo運動令社會對受害者、權力和人際關係有更深入理解,可能是陪審團接受「即使受害者沒與加害者斷絕來往,加害者仍可性侵受害者」一論的原因。

#MeToo助社會認識複雜案情

被姦的曼恩和被性侵的黑利,沒向法庭提供事後法醫檢查報告或溫斯坦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樣本,事隔多年,她們只有複雜又棘手的供詞——曼恩事前事後均曾與溫斯坦合意性交,黑利則事後數周同意與溫斯坦飲酒。性罪行專家指性侵受害者事後仍接觸加害者的情況極常見,而如此情況在以往的訴訟中幾乎只會對受害者不利,加上辯方會以一切手段指控受害者同意性交甚至誘惑加害者,因此性侵罪行定罪率極低。

但今次判決顯示了不完美的受害者仍是受害者,而辯方諉過於受害者的舊策略已不再適用,檢察官日後決定提告時將有更多空間。

#MeToo運動令社會對強姦、同意性交、不情願但因人身安全或前途而不得不同意的性交、事後盡量不見加害者,或倒過來強迫自己與加害者接觸等情況的了解漸多,或影響了陪審團的判斷。而判決對該運動的意義重大,受害者終可訴諸法律而不止以輿論去清算加害者。
美國《華盛頓郵報》/英國《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