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藏爆炸品案】
【本報訊】警方去年平安夜拘捕19歲副學士學生,根據學生身上搜出的鎖匙,進入迷你倉搜出懷疑爆炸品及10個煙霧餅。男生被拘控並一直還柙約60天,昨在粉嶺法院再要求保釋。辯方強調涉案爆炸品「火棉」用於魔術表演,男生試過藉表演魔術來宣揚福音,有教會導師可作證。裁判官終准男生保釋,但條件包括在其住所不超過兩個地點安裝閉路電視,接受警方廿四小時監控。
被告鄺偉邦被控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兩罪,涉在觀塘時昌迷你倉管有爆炸品nitrocellulose(硝化纖維素)及十個煙霧餅。
住所須裝閉路電視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郭憬憲庭外透露,估計警方可能會在被告住所大廳或大門安裝閉路電視。他指這是第二宗被告在保釋期間,接受警方於住所安裝閉路電視監控的案件。
郭昨透露涉案爆炸品是「火棉」,被警方發現時是放在液體內,是用於魔術表演。被告參與教會聚會多年,試過用魔術表演來宣揚福音。
另外,早前有其他案件的被告獲准保釋,條件是警方在其住所安裝閉路電視鏡頭。郭援引作例指,本案被告同樣願犧牲家居私隱,透過在住所安裝閉路電視接受警方廿四小時監視。他補充指現時受疫情影響,社會氣氛跟去年12月不同,人們亦不願上街。
裁判官黃國輝准被告以現金二萬元、母親十七萬元人事現金,及教會社工一萬元人事現金保釋。
資料顯示,另一名涉及「水喉通土製炸彈案」的被告今年一月被捕後一直被扣押,至本月14日才獲高院批准保釋,其中一個條件是須接受警方在寓所安裝閉路電視監控。
案件編號:KTCC22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