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緊要人有事 - 曾志豪

最緊要人有事 - 曾志豪

一人確診,鑼鼓喧天,若問世道人心,只能答:報應。

與人無尤,咎由自取。惡行滔天,無須細數,721、831、1001,都是通往地獄的通關密碼。無數的無可疑,4點的謊話連篇,你當日做得有多折墮,今天大家便有多快樂。

最重要,我們其實是無可奈何。

所謂「最緊要人有事」,首先是那批沒有紀律的部隊無論發生甚麼事最後都可以無事!不論鏡頭拍得多直接、他們罵人的對白多凶狠、動作多離譜、證據多充份,他們最後全部一個不留的,「無事」。

香港人已經心冷心淡心死,正如「警星飯局」即使如何被全民嘲笑,大家也心知肚明,明天他們仍然無事。

經歷了許多的「無事」,你說,香港人有多麼的渴望,你們「有事」,起碼「有事」一次,就算是遊戲也要有輸有贏才能玩下去啊。

所以全城齊叫「最緊要人有事」,是對過去「點都無事」的反擊。

第二,也是很重要的一點,便是除了希望「最緊要人有事」,已經沒有其他辦法了。

說白一點,「最緊要人有事」其實就像古時候老百姓受欺侮含恨講一句「你因住收尾嗰幾年」、「你有報應㗎」、「你因住俾雷劈啊」。

老百姓通常都是在強權魚肉欺凌走投無路下,便會喊出這些「阿Q精神勝利法則」。明知人世現實正義不能得到伸張,只好寄託神鬼天道循環這些「法則」,希望老天爺有眼。背後其實是一種無奈絕望辛酸。

如果現實生活有伸張正義的機制,譬如監警會真能發揮作用,獨立調查委員會可以成立、4點記者會能迫使警員真誠交代道歉,如果現實能讓市民討回公道,誰還會寄情於「三萬Thx」、「武警飯」這些微小的快感?

正如抗爭期間,如果警察能嚴正執法,也就不會有「私了」。

市民要求的是正義,是審判,是繩之於法的莊嚴,絕不是「最緊要人有事」的私怨。

可惜,我們看不到公義,找不到希望,也就別怪市民,在鍵盤上打一句「最緊要人有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