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高雄市長韓國瑜行動目前進入收集選民連署階段,卻疑因遭「韓粉」舉報未依法例成立辦事處,面臨罰款10萬至100萬元台幣(2.56萬至25.6萬港元)。罷免案領銜人陳冠榮批評高雄市選舉委員會「濫權擴張」,根本是找碴、威脅恐嚇,「選委會更像是韓國瑜的辦事處」。
最多可罰逾25萬
上月跨過1%高雄市選民提議門檻的罷韓案,目前正在收集10%選民連署的第二階段,最新統計已經有逾45萬人連署,遠超法定的22.8萬門檻。高雄市選舉委員會上周四(20日)致函陳冠榮,認定提案團體之一的網絡社群「Wecare高雄」設立的「光復高雄總部」是罷免案的辦事處,卻未依法提出申請及提供工作人員名冊,依法可罰款10萬至100萬元。根據台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6條,罷免案提議人於罷免案提議後,得於罷免區內設立支持罷免案之辦事處,置辦事人員。
參與罷韓行動的團體昨開記者會,陳冠榮強調光復高雄總部並非其辦事處而僅是連署站,批評選委會「球員兼裁判」,點名副市長陳雄文、民政局長曹桓榮都是韓國瑜指派的選委會一級主管,「這兩個人在立場上其實就會有不公正的問題!」Wecare高雄發言人尹立則稱法例指「得」設置辦事處,表明「這是權利而非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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