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來自警察世家的青年,自言憑永不放棄的精神,由警員晉升至督察。惟癡心的他疑對前度女友死纏爛打,多次以電話、電郵甚至上門滋擾,更涉在街頭施襲,令前女友一家須搬家逃避。但督察不罷休,三度到女方工作地點等候,其中一次是情人節當日,希望女方回心轉意。患抑鬱症並曾企圖燒炭自殺的涉案督察被控普通襲擊、遊蕩及抗拒警務人員等四項罪名,裁判官昨拒絕讓他擔保,將他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等候精神科報告,下月7日再訊。
35歲的被告李天洛,控罪書上報稱為警務督察,現已停職,據悉被告父親是一名退休警察。他昨早被押解上庭,拒絕聘用當值律師,亦拒絕主任裁判官錢禮提出繙譯協助,堅持自行以英語陳詞,惟他表達時未見流暢。
另涉水警基地襲擊女友人
據悉,被告2018年跟女子X分手,去年9月,即案發期間,他曾在私家車內企圖燒炭自殺,被送到精神病院留醫,其後須到精神科覆診。控罪指被告去年8月29日在元州街附近襲擊女子X,並於9月2日在深灣道水警南分區基地某室內襲擊女子Y,Y是被告的一位女性朋友。他另被指去年10月31日在元州邨某單位外遊蕩,導致X擔心,並於今年2月21日在葵涌興芳路外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員陳梓軒。
據了解,2018年初,X要求已分手的被告勿再聯絡她。惟被告不斷致電到X的手機及辦公室,又傳電郵聯絡女方。X去年8月更換手機號碼,但被告仍死心不息多次登門,去年10月31日更不斷敲門,令在屋內的X感驚慌。
翌月X舉家搬遷,被告三次到X的工作地點找她,其中一次是今年情人節。控方申請索取被告兩份精神科報告,再考慮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同時反對其保釋。被告自言不介意控方為其索取精神科報告,但要求擔保外出,惟遭裁判官拒絕。
翻查資料,被告曾接受警方刊物《警聲》訪問,分享晉升至督察的經歷,當時駐守香港仔分區軍裝巡邏小隊。
入職14年 曾受《警聲》訪問
2006年加入警隊的他,2012年晉升為見習督察,入警校受訓;惟結業前一個月兩份試卷不合格,他須終止訓練並回復警員職級,他自言是前所未有的打擊,其後決定再次投考督察,「在哪兒倒下,便得在哪兒站起來」,利用公餘時間進修英文、溫習警例等,終在2016年畢業。訪問中他稱挫折讓他體會到人生充滿起跌,「最重要是從中學習,樂觀面對,盡力卻不執着於結果」。
案件編號:ESCC230/20